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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五条措施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群众的受益范围
2006-12-27 08:41  文章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一是使更多农民群众享受到国家惠农政策。将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提高到80%以上,同时参合对象范围由全市农村具有常住户口的农村居民扩展到居住在农村地区的历史遗留的农转非人员、村改社区的农转非居民。
  二是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就医门诊报销比例。每人每年10元的参合筹资标准不变,但门诊报销金额由2006年的每人每年8元提高到13元。
  三是进一步降低住院起付线,提高住院报销比例。乡级、市级、地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分别降为20元、100元、200元和300元,其超过起付线符合补助范围的费用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70%、60%、50%和40%。
  四是提高住院补助封顶线。一年内参合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第一次补助封顶线由原来的10000元提高到现在的15000元,二次补助封顶线提高到20000元,一、二次住院补助总额最高可达到35000元。
  五是更加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对计划生育双女绝育户和独生子女户、特困群众、农村五保户、参合妇女等特殊群体的参合筹资或住院补助等方面给予更多照顾,明确规定符合政策的计划生育双女绝育户和独生子女户、农村五保户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农村五保供养人员参合筹资可由市民政资金解决,生病住院可由镇乡办事处合管办具体代为办理入院手续,住院产生的医疗费不设起付线;给予住院平产分娩的参合妇女一次性补助,并对其新生儿因病抢救所发生的费用按住院报销规定给予报销。 (黄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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