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内设机构
2006-10-20 14:47  文章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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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商引资局(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心)设4个股(室).
(一)办公室 电话:0857-8345186
负责文字综合、信息、会务组织、文电处理、督办检查工作;协调各股室的有关业务工作;主管信访、机要、文印、文书档案和保密工作;负责财务、公产、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务公开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招商引资项目股(外商投资服务中心)
筹办省内、省际间、区域性招商引资、项目推荐;配合商务部门负责境外招商引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争取国外商业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的投资贷款,引进国外资金参与市经济建设;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筛选和调整更新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库,对外发布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编制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招商引资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市内外经济合作的综合材料;负责收集、整理、储存、传输、开放和利用国内外的经济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经济协作信息网络;负责对外经济协作和横向经济技术联合与协作的咨询和服务,促进与周边毗邻省(区、市)和沿海城市的物资、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的协作与交流;组织协调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邀请和洽谈等有关事宜。
(三)投资环境协调股(对外挂投诉中心牌子)
负责受理外来投资者、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及企业的投诉;负责毕节市投资环境改善工作,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承担投资环境考评的日常事务工作,指导各镇乡和各有关部门开展营造投资环境的具体业务工作;对毕节市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政策的落实情况、投资环境改善情况和投资者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督促检查;负责对投诉案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协调处理投诉案件中的有关具体问题;对批转有关部门承办的投诉案件进行督促检查,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协调,确保投诉案件办理落到实处并对典型投诉案件进行通报;负责维护外来投资者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及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导股
贯彻落实有关非公有制经济法律、法规;研究起草非公有制经济相关领域的政策、措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为各界人士提供政策法规宣传、咨询、解答服务;负责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教育培训,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的人才库;负责毕节市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工作;负责毕节市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协调、管理、服务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开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投资渠道;负责非公有制经济贷款的协调服务工作,解决发展中的投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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